11月10日,中来股份发布公告称,中来股份控股股东将通过协议转让9.7%股权并将10%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变更控制权,控股股东将由林建伟、张育政变更为浙能电力,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。
中来股份表示,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,浙能电力将支持公司继续稳妥推进原有重大项目,同时浙能电力将依托其资源优势为中来股份提供增信、融资、市场拓展等多方面支持,助力公司进一步发展,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,提升公司治理能力、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,谋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,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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